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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集锦

台籍人士大陆就业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居住证、个所税等规定之探讨与对策


讲者:远通国际经营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海基会、台商张老师 萧新永/总经理

演讲时间:2019年05月15


 林震岩老师()讲者新永总经理()


萧新永顾问是目前海基会台商财经法律顾问,讲座一开始他跟我们分享了一些他的故事与经历,然后分享了几个可以查询大陆台商劳动问题的书籍与网址,接著开始这次的报告重点。以前台籍人士赴台工作需申请就业证,才能合法就业,并受法律保护,然而大陆于823日不再受理申请就业证,201911日废除就业证,91日改实施居住证。这是因为2018728日国务院公布11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包含港澳台人士就业许可事项,人保部随即废止就业证,以后凭居住证或行政等有效身分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纪录等作为其在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采18码,与大陆身分证相同,只要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府和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就可申请,然后享有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9项便利,但有效期限五年到了要记得换证。



 讲者萧新永总经理


以前台籍人士赴台工作需双重参保,然而1025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为已在台湾参加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台湾居民可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再大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我想这对一些无法负荷高额保费的人很有利,毕竟这两项免除后能降低台商66%的劳动成本或是台湾员工81%的社保费用负担。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台籍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就须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税,反之则只需从境内所得缴纳。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坐月子等许多细项需仔细研究,台商才能搞懂,并降低个所税的缴纳费用。



 讲者萧新永总经理


本次的主题真的很实用,现在社会有许多人计画去大陆工作,这样居住证、社会保险、个所税就对这些人来说都很重要,必须将这些了解清楚才不会出问题。而我在此之前曾看过居住证的报导,感觉对台湾人很方便,能申请一些需要身分证的工具。还有社会保险是我最有兴趣的,我觉得如果自己生活可以负荷的话,我想未来去工作的话,我的养老金想台湾和大陆都投保,这样未来能领的也相对要多。希望以后能有多一些实用的讲座,这样能在学习课堂知识之馀,也能学到一些生活实用的知识。



 林震岩老师()讲者萧新永总经理()合影